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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位徵信執業人員,在初入徵信業之時,會碰上什麼樣的反對與阻力,是什麼原因讓他們如此義無反顧,願意承受這些壓力,盡心地完成每一位委託人的請託;而在業務執行的時候,又會遇上什麼樣的突發狀況,又是如何巧妙地化解危機。徵信執業人員的酸甜苦辣,將一一在此呈現!
尹男與妻子在加拿大認識,相戀後結婚並生下一對雙胞胎,之後兩人感情生變,妻子帶著弟弟回娘家,向法院訴請離婚,並爭取孩子監護權。尹男與母親擔心孩子會被搶走,於是把孩子帶到加拿大讀書,一切都瞞著妻子偷偷進行,兩人協議離婚後,孩子監護權有兩人共有,但妻子發現大兒子被帶到國外讀書,控告前夫及婆婆妨害家庭。在法院判刑前,兩人將孩子帶回台灣,並交由妻子照顧,所以獲得減刑,最後兩人各判有期徒刑兩年,母緩刑兩年。
因為感情生變離婚,爭取監護權的案例很多,之前有一對夫妻,離婚後因為都很愛小孩,兩人正在爭取監護權,男方經濟比女方好,但是女方教育做得比較好,法官和社工將兩個女兒帶到遊戲區,透過互動降低孩子戒心,從聊天中想得知兩人想法,孩子們表示媽媽很賺錢很辛苦,但都會陪他們,因此法官把監護權判給女方,並且要求男方必須支付贍養費到女兒成年。在我們的觀念裡,監護權通常都會判給經濟較好的一方,但現在的法官都會詢問孩子意願,把孩子的想法一起加入考慮裡面,讓孩子也能做選擇,有關任何法律上問題我們也有免費諮詢專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