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被甩 傳簡訊:妳老公嫌妳性冷感又胖
新竹黃姓女子六年前與已婚張男外遇,前年張男向妻子招認姦情,每周偷情約三次,黃女不甘情逝,傳簡訊嗆張妻「他說妳性冷感」、「他一天最多可以四次,一晚平均兩次!」張妻提告後,高院昨依妨害家庭罪將黃女判刑六月定讞;民事部分黃女先前已被判賠四十五萬元確定。判決指出,二○○九年間,已婚黃女結識任職科技公司的張男,兩人每周偷情,四年前黃女離婚且想與張男廝守,不料後來雙方為錢吵架,張男前年底自稱「良心發現」,向妻坦白每周與黃女到新竹薇閣等摩鐵偷情約三次。
黃女不甘情變,傳簡訊挑釁張妻,張妻火大提告妨害家庭另求償五十萬元,法官認為,黃女放縱情感破壞他人家庭且挑釁,將她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