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田姓男子在埔心鄉開檳榔攤,央請朋友出陣頭支援廟會,事後請陣頭成員吃檳榔,不料成員「賴建男」嫌檳榔難吃,還以臉書召告親友,田男要求陣頭幹部把賴建男交出來,還亮槍恐嚇幹部,幹部心生恐懼提告,呂男今被判6個月徒刑。
男子嫌人家請的檳榔難吃,店家不爽,找人來問話,對恐嚇對方。(記者顏宏駿翻攝)
男子嫌人家請的檳榔難吃,店家不爽,找人來問話,對恐嚇對方。(記者顏宏駿翻攝)
判決書表示,田男以檳榔攤為據點,吸收20多名手下,專門到員林、大村地區的小吃店收保護費,如有不從就出言恐嚇,店家大都乖乖交出每月1萬元不等的保護費。
前年10月26日,田男要求「賢閣會」支援廟會陣頭,並於出陣時提供自家的檳榔給成員吃,陣頭成員事後在臉出登出檳榔照,結果署名「賴建成」的網友留言「這是哪家的爛檳榔」,田男留言嗆聲「這是什麼情形,沒關係,走著瞧」,並要求賢閣會2名幹部到其檳榔攤說明白。
2名幹部均無法交待「賴建成」下落,田男叫手下外出取拿一個黑色包包回來,田男拿到包包後打開,拿出一把像黑色槍枝的東西出來,問幹部「到底是誰?」。2名幹部覺得生命、身體已受威脅,因此提恐嚇告訴。
田男否認持槍恐嚇,但當事人指證歷歷,承審的法官表示,被告不思合法管道賺取財物,僅因細故就持類似槍枝之不明物恐嚇,漠視法律存在,依恐嚇罪判處6個月徒刑。〔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