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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詐騙
台灣石獅王收藏古文物 遭騙1200萬
國內鼎鼎大名收藏家王某,擁有4間博物館,收藏僅次於故宮,5年前向前東帝士副總裁及台灣最大石獅王之稱的高某誆稱自己開設的「華夏川璞文物」及 「小故宮博物館」展品有許多瑪瑙、水晶等材質的避邪獸、石獅…等古文物。
高信以為真,砸了1200萬元向王買了63件,展出後卻被眼尖的遊客踢爆,確認是假貨,憤而告王詐欺,案發後,王某於偵查時辯稱從沒告訴高某文古物是真跡,檢方認為高男不可能砸千萬買贗品,認定王男詐欺而起訴,今依詐欺罪重判1年半徒刑。仍可上訴。
法律解析
王男因未事前告知高男文物真偽因而觸犯《刑法》第339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