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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法律解析
債務、詐騙

披羊皮的狼 稱整合債務卻詐騙逾千萬元

高雄一家公司稱可為卡奴整合債務,若每月償還三萬元卡債,整合後月付八千元即可,但要求必須先支付五至八萬元的「報酬金」,不少人掏出信用卡刷爆僅剩的額度,才發現債務根本沒有整合,刷卡金額還納入卡債,彷彿被拔走最後一根稻草。

警方在公司搜出大批帳冊、刷卡資料,帶回十二名嫌犯,初步清查該公司一年來獲利上千萬元、逾百名卡奴受害。搜索之際還在辦公室找出68公克K他命毒品,訊後依詐欺、偽造文書、毒品等罪嫌移送法辦。
 
法律解析

歐男已不正當方式收取他人財物不只觸犯《刑法》第339-1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還觸犯了《刑法》第210條偽造文書,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呼籲,卡債族可直接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協商,或向各地方法院消債專區、金管會卡債協商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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